德国永居蓝卡移民和加雇主提名的区别在哪里
发布时间:2015-12-16 09:15:06
![]() 从移民政策上分析,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雇主提名项目,是为了企业在当地招募不到适合该职位员工的企业设立的。从程序上来讲,企业需要事先向政府部门申请招募外国人的许可(有什么省政府预批准,联邦劳工部 aeo,workpermit 等等不一而足,之前还要有多长时间的广告没有人应聘,还要考量企业的历史和经营规模等等)。
申请人在申请去移民签证时,需要提供这份文件。所以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雇主提名移民,是必须到当地为提名的企业工作,同时这两个国家有移民监的要求,所以移民局有权力去核实工作的真实性。
再看德国的相关政策:
德国政府没有规定德国企业雇佣不到德国本地人前提下才能雇佣外国人,把雇人的权力直接交给市场,由企业自主决定。企业有能力,有必要,愿意雇佣一个本科以上的员工并支付他五万欧元的年薪。德国政府就发他全家工作签证(蓝卡,有效期最长 4 年,最短比雇佣合同长 3 个月),享受德国社会福利。
申请人只要有连续 33 个月的个税和社保记录,全家就可以永居德国和欧盟。 所以,德国政府已经完全把移民政策市场化,企业的需求就是移民政策的评判标准。这是和雇主提名项目本质的不同。
雇主提名是擦边球和顺风车的套路。
德国永居蓝卡移民是自斟自饮的正常经营。
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没有德语要求和居住要求,因为德国企业愿意雇佣一个不会德语的工作人员,让他在德国以外的地方工作。(政策规定:蓝卡持有人及其家属可以在非欧盟国家连续居住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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